民国时期,所谓黄鱼,就是金条。
一两重的金条,俗称小黄鱼。十两重的金条,俗称大黄鱼。
厉连城给她的,是三根一两重的金条!
被黄澄澄的土豪金迷惑了心智的柒月,觉得眼前的年轻军阀,脱下戎装,换上一袭长衫,五官格外俊朗,好看得不像话……
面对她火辣辣的目光,厉连城有些顶不住。他轻咳了两声,开诚布公道:“这不仅是诊金,也是聘用你当陇军军医的聘金。”
“军医?”柒月把小匣子阖上,微微抬眸,“你要聘我做你的军医?”
“是。”这个问题,厉连城考虑了好几天。柒月医术高明,比他军医院的那帮西医都要厉害。她不仅擅长西医,更擅长中医,用几副平平无奇的中药,就治好了他外祖母的中风。进了军医院,可以为他的陇军效力,造福三十万将士。
更重要的是,他可以顺理成章把她留在陇城,留在自己身边,而不是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的外室的名义。
柒月自然知道他心里打的小算盘。无论哪个世界,“他”为了得到她,满满的心机和套路。
说实话,她也想留在他身边。
不仅仅是为了跟他谈恋爱。这民国乱世,不是岁月静好的和平年代,烽烟四起,战事频仍。十年后还会遭受外敌入侵,北方大部分国土沦陷,陷入全面战争。
战乱将起,她虽然有法术,但一个人毕竟势单力薄,抵不过千军万马,抵不过飞机大炮。她必须背靠大树,才能在这个乱世生存下去。而厉连城就是她选择的那棵大树。
“齐小姐,你考虑清楚,收下这笔聘金,就表示你答应留下来,不回沪市。”他声音冷冽,表情平淡,却带了点不易觉察的紧张。
“没问题。”柒月回答得爽快,“你给我两个礼拜时间,我回沪市处理一些杂事,再到陇城军医院报到。”
柒月医馆要关掉,那座四合院要租出去,两个礼拜时间恐怕不够。
“三个礼拜……”柒月话刚出口,厉连城就截断了她的话,说,“不急,我给你一个月时间,你把事情办妥了,再回来。”
见柒月点头,他眉眼舒展,眉宇间的愁云,仿佛一下子散尽了。
厉连城心满意足,连咖啡也不喝了,从桌边站起来,阔步离开。
柒月目送那一抹雪白的背影消失在门后面。
这男人身材一如既往的好,肩平背宽,蜂腰长腿,这一袭白衫儿,被他穿得风流倜傥,清隽矜贵。
柒月一边欣赏,一边吐槽:穿着长及脚踝的绸质长衫,抽雪茄,喝咖啡,这是民国的特有产物,中西合璧,土洋结合。
柒月隔天上午就回了沪市。跟她一起回去的还有王铭恩,这个厉连城身边最亲近的副官,精明能干,八面玲珑,帮助柒月很快就把四合院租了出去,打了打扫烧饭的娘姨,柒月医馆也顺利关张。
一个月后,柒月回到了陇城。这次,跟她一起回来的除了王副官,还有秦淮。杜若被父母劝阻,留在了沪市。
柒月很快入职陇军军医院的医师,秦淮依然做她的助手。
军医院里的医师都是西医,从外国留学回来的,个个衣冠楚楚,西服穿得挺括得体,领带系得一丝不苟,带着一两个助手,拎着大皮包,和她在沪市见过的那些西医没两样。
听说柒月并没有海外留学经历,却号称中西结合,医术了得,治好了吕府的老夫人。那些军医并不服气,尤其见她年轻貌美,都以为她是厉连城的相好,不过为了今后能嫁入督军府,刻意拔高自己,给自己造势而搞了个女神医的名头。
民国时期,连女医生都非常稀少,有如凤毛麟角,更别说什么女神医,那是闻所未闻。
柒月也不和他们计较,先在陇城安顿下来。有了那些闲话,她不好再住厉连城的别馆,搬去了城里的旅馆。
这天得了空闲,正要和秦淮出去找房子,王副官及时出现在她面前,一身铁灰色军装,腰板挺得笔直,给柒月敬礼说:“齐小姐,少帅已经替您物色好了住处。我奉了少帅之命,来接您去看房子。”
秦淮瞪大了眼睛,怒目而视。
这个姓王的是厉连城的第一狗腿子,对柒月如此殷勤周到,说明少帅对柒月见色起意,心怀鬼胎。
柒月这般容色倾城,觊觎她的男人一定很多。但秦淮不希望她被厉连城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