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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民国文豪的原配3(第1页)

程冠英想到父亲的威胁,母亲的恳求,踌躇再三,不情不愿地上去踢了一下轿门。

这一脚踢得很重,几乎要把轿子踢翻。幸亏柒月反应快,及时用手扶住了轿壁,才没有从里面摔出来。

周围的人一阵惊讶,连喜婆都张大了嘴巴。大家都看得出来,新郎官对这门婚事不乐意,不想娶这个新娘子!

可是,为什么啊?

新娘子出身书香门第,模样听说生得极美。只是待字闺中,性情又柔婉娇怯,不大出来抛头露面,见过她的人不多。

凡是见过她的人都说,齐家大小姐贞静贤淑,精通女红针线,家务也是从小就学的。谁娶了她,家里都会多一个能干媳妇。新郎官还有什么不满意?

新郎官不满意的地方多着呢!他不喜欢齐玥,看她哪里都不顺眼,就连呼吸都是错。

程冠英脸色阴沉,一言不,上前掀开大红轿帘,看见一双三寸金莲从裙底露了出来。

在原剧情中,齐家人知道程冠英不喜欢小脚女人,就给原主穿了一双大红鞋,里面塞满了棉花,让人以为她没有缠足。

但纸终究包不住火,最终还是露了馅。在原主拜堂时,大红鞋不小心从脚上脱落,露出里面的小脚来,更惹了程冠英厌恶。

旧时代流行给女人裹小脚,美其名曰三寸金莲。从宋朝开始,女人的脚,渐渐异化成了一个取悦男人的工具。一双娇娇如莲的小脚,更能让他们获得情欲满足和审美快感。

在这些男人看来,三寸金莲的女人,走起路来婀娜多姿,会产生柳腰款摆的媚态。那尖尖小足,不盈一握,更会撩起男人的性遐想。他们认为,女人的奇绝之处全在一双小脚。

裹小脚在清朝尤为盛行。全国上下,无论南北东西,但凡家境好一点的人家,都会给女儿缠足。

在女孩子幼年时,他们折断她们的前半部分脚掌,垫在脚底,或者把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折叠在脚心,再缠裹定型,犹如酷刑,极其残忍。

原主五岁就开始缠足,晚上疼得睡不着觉,白天只能扶着墙走路。年幼的她哭叫着不肯缠足。齐母含着泪,哄劝她说:“囡囡乖,我们女人只有裹了脚才能嫁个好人家。娘当年也是这样过来的!”

在原主所处的清末民初,女人只要有一双小脚,满脸麻子也不愁嫁。如果是一双大脚,貌若天仙也无人娶。

民国成立以后,政府开始提倡女人放足,叫作解放脚,但在民间推行时遭遇了强大阻力。政府也只是提倡,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。

而且,原主的脚缠了好几年,四个脚趾被折断,已经严重变形,根本恢复不了原状。

裹小脚,原本是为了迎合男人的畸形审美,是封建陋习对女人身体的极度摧残,原主为此受尽苦楚。在程冠英眼里,这反而成了原主的原罪。

他不但痛恨缠足这种陋习,更讨厌小脚女人,把她们视作封建毒瘤。

就像后世的女人不幸被人强暴了,她的丈夫痛恨强奸犯,但更讨厌的是被糟蹋而失去贞洁,身子变得不干净了的女人。谁要你不反抗呢?谁要你不为了维护自己的贞操去拼命呢?

在来程家的路上,柒月就脱了那双大红鞋,掀起轿帘,直接给扔到了外面。

现在,她只穿着一双茜红色缎绣花鞋,窄窄小小,典型的三寸金莲。

程冠英盯着两只尖瘦的小脚,仿佛闻到了它们散出的恶臭味,看到了扭曲畸形的脚趾,眼里的厌恶更不加掩饰。

等柒月从轿子里出来,喜娘把红绸的一端递过来,让她牵着。

红绸的另一端在程冠英手里,他满脸阴郁地转身,率先走在前面,也不管踩着一双小脚的柒月,跟不跟得上来。

喜娘赶紧上去搀扶着新娘子,柒月才没有被前面的程冠英扯得跌倒。

好不容易进了喜堂。端坐在上太师椅上的程父程母,见儿子虽然黑着脸,眉头皱得死紧,好歹是进来了,心里都松了一口气。

再看向新娘子,一身凤冠霞帔,体态袅娜,走路颤颤巍巍,被喜娘给搀了进来。

等两人都站定,程世昌对主持婚礼的司仪点了点头,司仪大声唱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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