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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68章(第1页)

第1368章

“只是玩伴?”

“好吧,告诉你也没啥,我们两家小时候订过娃娃亲,他家要不是去了港城,我们可能已经结婚了,孩子说不定都有好几个了。”

“穆姐,我吃醋了。。。。。。”

穆华丢个林晓一个白眼,“少来,你整天在花丛里流连忘返的,吃哪门子的醋?”

接着,穆华把那个娃娃亲的对象,跟林晓说了一遍。

当年,穆华的父亲是大队会计,而大队长叫李成,两人关系非常好,而两人生孩子的日子,只差了三天,连满月酒都是在一起摆的。

摆满月酒那天,两人喝了酒,在其他人的撺掇下,就给两个孩子订了娃娃亲。

穆华和娃娃亲的对象李臻阳两人从小一起长大,一起上学,一起玩,形影不离的,感情非常好,穆华越长越好看,李臻阳也聪明懂事,长得也不错,在整个大队,都是出了名的金童玉女,很多长辈开玩笑的说两人是小两口。

不出意外,只要两人到了十六七岁,就会成亲在一起。

可是,在两人14岁那年,发生了一件事。

大队长李成,跟大队的一个社员起了冲突,失手把人给打死了。

不过,因为李成是大队长,大队里没人敢把李成怎么样,有老一辈的人站出来,想让这件事私了。

在那个年代,村民斗殴打死人是常事,大多都是私了。

大家生活条件都不好,就算报警,把杀人凶手抓进去了,除了把仇怨结的更深外,得不到任何好处,与其如此,还不如私了,拿了对方的赔偿,让活着的人能继续活下去,尤其是那种家里就一个壮劳力,却被人打死的,不私了,剩下的孤儿寡母怎么活?

但是,对方提出的要求,李成却满足不了。

大队长虽然挺有权势的,但是,也仅仅局限在一个大队里,真正能捞到的好处,也就是不用像普通社员一样下地干活,还能拿满工分,再就是给亲戚安排一些轻松的活计,比如学校老师,或者记分员之类的,但也得不到太多好处,李成因为平时喜欢抽烟喝酒,家里条件反倒还不如一些家庭好的社员。

几经商谈,对方仍然不肯降低条件,并扬言,不答应,就让李成去吃花生米。

于是,趁着晚上,大队长李成一家跑了。

要是普通社员,想跑挺难的,那个年代出门都要介绍信,但李成自己就是大队长,他给自己开了一堆空白介绍信,走到哪,再把空白处填写上就可以了。

大队的社员们,都以为李成是出去借钱了,也就没在意,直到过了六七天,大家才意识到不对劲。

而李成一家,利用这个时间,早已跑的不知所踪。

后来,又一路辗转,去了港城。

在港城,靠着在码头扛大包,养活了一家,并逐渐安定下来。

但因为自己是杀人犯的关系,李成一直不敢跟国内的亲戚朋友联系。

直到几个月前,李成去世了,李臻阳才联系了国内的亲戚,想要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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