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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弓弩解禁文书(第2页)

“弓弩?”军士皱了皱眉。

李牧笑道:“不瞒您说,我平日里素以打猎为生,如今这山中野兽狡猾凶猛,仅凭陷阱、猎刀很难对付它们,若是能有几把弓箭傍身,往后再进山捕猎便要轻松顺利的多。”

弓弩在大齐是管制兵器。

唯有官差和拥有免禁文书的人方可配备。

虽然许多猎户都在偷偷私下制弓,但没有任何人敢堂而皇之的拿出来,只敢在深山之中使用。

“原来如此,若只是狩猎所用的木弓、猎弓,应该没什么问题!”军士微微颌首,轻声道:“你要几道?”

“十道。”李牧斟酌了一下用词,开口道:“前些日子天降大雨,淹了村中不少良田,许多庄户交不上贡粮,都得冒险进山狩猎……我想组建一个猎队,人多了,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应。”

军士闻言倒也没有多说什么,沉声道:“你等信即可!”

说罢,他未有任何停留,勒动缰绳转身纵马而去。

看着军士远去的背影,李牧脸上兴奋之意这才表露出来。

这次扳倒王家,虽然从表面上来看,他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,但若是细查的话,李牧的收获可一点都不小!

首先他和林参将扯上了关系,虽然这关系很薄弱,但也算是给他未来一个扯虎皮做大旗的机会。

其次便是贡粮文书物归原主。

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……便是这弓弩的解禁文书。

这东西的价值极高。

它不但代表着自己从今往后可以堂而皇之的使用弓箭,更代表着自己可以组建一支武装力量。

弓弩解禁之后,可不止能够在深山之中狩猎之用。

若是能够招揽十几名部下,人人都可用弓,那么日后就算再碰上什么事,谁还敢跟自己硬碰硬?

这偌大的平原县,除了城中,自己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横着走!

……

时间一晃来到正午。

清晨来过的那名军士去而复返,只不过这一次,他带来了李牧最想要的弓弩解禁令。

但不是十道,而是八道。

“这是林将军亲自签发的文书,在大齐境内任何州府都可通用,但只能使用猎弓和木弓,若是私自打造铁胎弓、连弩,不仅文书要被收回,连你都要坐牢掉脑袋!”军士语气严厉,沉声警告了一番。

文书上撰写着数条使用规则,且盖上了卫所军的大印。

而且每一道上都写着李牧的名字。

这代表着即便被盗,其他人也无法将这道文书据为己有,但他却可以亲自授权,临时租赁给旁人或者朋友、亲属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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