阪田制片厂对面,吉泽家拉面馆,当雷克萨斯超跑停下来的那一刻,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。
常小鱼带着狗子进了拉面馆,没想到拉面馆的工作人员还没说什么,就有食客不屑的皱起眉头,上下打量着狗子,尔后用东瀛语嘟囔道:“他这么脏,怎么能进这里啊。”
有一说一,狗子确实邋遢,身上的衣服都看不出造型和款式了,像是在浸染过的黑油布,尤其是胸前的两块,明晃晃的,显然狗子经常在那个位置擦手。
常小鱼摆摆手,示意狗子跟他走,尔后两人坐在了角落里。
仔细翻阅菜单之后,常小鱼点了一份豚骨拉面,一份乌冬面,还有一份名古屋炸鸡翅,一个刺身大拼盘,而后问道:“狗子,你喝酒吗?”
狗子愣了一下,反问道:“大,大哥,你喝酒吗?”
“呵呵,我平时不喝,但在有些重要的仪式上,还是会喝一些的。”
狗子摇摇头,“大哥不喝,我,我,我也不喝。”
正巧服务员倒茶,可能是嫌弃狗子有些脏,站的有些远,倒的时候也心不在焉,想着赶紧倒完赶紧走,壶嘴一歪,倒在桌子上不少。
当服务员将茶水推到两人面前的时候,狗子好奇的用牙签,蘸着桌子上的水,写写画画。
起初常小鱼并未在意,片晌后不经意间看了一眼,不免愣了一下。
这看起来智商有问题的狗子,却写的一手好字,他竟然用牙签蘸着桌子上的水,在写《道德经》。
“你以前是个文化人吧?”
狗子愣了一下,抬起头呆呆的看着常小鱼,“大,大哥,什么是文化人?”
“你写的这个是什么,你知道吗?”
狗子摇了摇头,憨笑道:“不知道啊。”
“那你怎么会写呢?”
狗子还是摇头,“不知道啊。”
沉思片刻,常小鱼第一次认真打量着狗子,当他绕到狗子身旁,看到狗子后脑勺上一大块伤疤时,明白了大概。
他的头颅应该遭受过重创,看那个伤疤的模样,像是被人从狼牙棒或者其他带刺的坚硬物体击打过,从伤口面积来看,能活下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。
或许正是这一击,让一个有文化,写的一手好字的人,变成了一个街头流浪汉。
“狗子,你会写自己的名字吗?”常小鱼问道。
狗子摇了摇头,常小鱼想了想,换了种说法,“这桌子上的字,是谁写的?”
“我写的啊。”
“你是谁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那写字的人一般会留下落款,你知道落款吗?”
似乎是落款两个字,刺激到了狗子的某个神经,他眼睛一亮,捏着牙签蘸着水,在一小篇道德经的经文下,写出了两个字——荀志。
“噢——”常小鱼恍然大悟,“你不叫狗子,你叫荀志。”
看着那两个字,眼神一直痴痴呆呆的荀志,猛的一下也陷入了癔症中,好似时间停滞,周围的一切人和事物都不再运转,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。
直到拉面端上来。
不过还没等荀志开吃,旁边就有一个穿黑色背心的壮汉,拧着眉头说道:“哪里来的流浪汉,谁让你进来的?”
那人是用东瀛语说的,荀志却浑身一激灵,显然他是能听懂这些话的。
常小鱼拍了拍荀志的手,示意他不要怕,同时安慰道:“没事,慢慢吃。”
尔后,常小鱼侧身,面带微笑道:“这位大哥,我们只是来这里吃一碗面,吃完就走,况且我们坐在角落里,不会影响到其他人。”